
为上下结构,上半部分
(有上级之口说、铃铛说等多种解释)+下半部分
(㔾,似跪坐的人)。学者们对下半部分疑义较少,但上半部分争议颇多,至今无定论。笔者倾向于其代表天道向下传达信息之意,天道高高在上、众生为天道生之蓄之故在下,将天道传话拟人化即为口向下的形象,而并非什么君王(上级领导)对跪着的下级传达命令,这显然是弄错了传达命令的主体。有的学者将上半部分
理解为“亼,三合为集”或“女人抱着肚子跪在地上在房里生孩子”等,皆不甚妥,古人造字应为最朴素的逻辑,不会归纳或者演绎太多的抽象元素融入其中,故而不能将甲骨文理解得过于深奥玄幻。笔者曾尝试将上半部分
直观简单的联想起铃铛,有些牵强附会,走了些弯路,但希望陈述出当时的理由供读者批评指正:
极为相似,不禁让人联想到:青铜礼器铜铃如用在祭祀仪式中,萨满或巫吏将铃铛套在手上或者权杖上,其祭祀舞蹈过程中铃铛发出悦耳声响,在庄严的祭祀礼上,这类铃声或被视为神灵对人类的某种回应,从而获得更多整仪式神秘感,为统治者的意志增加更多合法性。但后期笔者发现,“命”字上半部分
完全可更直观解释为上天向下传达信息,这样更直白生动。偃师等地部分铃铛器形如下:
基本延续了甲骨文造字思路,变化之处乃为更强调“开口下令”的口,在下半部分再加“口”
字,代替“令”之本义。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:
承续金文字形,变化不大。简帛版因出土文物较多,写法亦众多,部分字形列举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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