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字形流变过程:

《说文解字》:絕,断絲也。
,古文絶。象不连体,絶二丝。
絶字像丝线不连贯的形体,是切断了两束丝线。甲骨文时期形为两缕丝线中间各加一短横,表示将丝线割成两段,字形如“刀断丝”,比较直观,罗列如下:

金文时期更为直观的在两组丝线之间加一把刀,示意以刀断丝;篆文时期则形成了“丝+刀+人”的组合,表示人以刀断丝,絶字由三部分构成的字形基本定型,小篆时期该字的表现形式中,有的加入“人”字。如下图,左边字右下角符号为“人”,右边字则无“人”。

后该字不断演化和简化,成今日“绝”字,为“丝+刀+人”组合。
2、智
智 ——以口传授经验。郭店楚简原字如下:

字形流变过程:

甲骨文时期形为“干+口+矢”三符号组合,意思为以“口”谈论和传授作战(或者狩猎)经验。其中“干”字存在争议,有学者解释为“盾牌”,有学者解释为“箭靶”,均有可解。如“干”为盾,“矢”为箭或矛,可理解为以口传授攻防之智慧;如“干”为箭靶,矢为箭,可理解为传授如何正中靶心的智慧,因射箭时绝不能瞄准靶心射出,而需要根据风速和目标远近调整角度,这是需要技巧传授的技艺。如下图:

金文时期字形承袭甲骨文形态,有些金文在甲骨文形态基础上在下部添加了“曰”,“智”字就逐步替代了“知”字,代表传授经验和教授智慧。简帛时期字形基本为上下结构,沿袭金文字形的同时,对“口”字有微调。将简帛中已发现的“智”字列举如下:

弃 ——双手将装着婴幼儿的箕筐推出,意为抛弃。郭店楚简原字如下:

字形流变过程:




卞——法度或急躁,暂无法确定该字具体意义,倾向于做“法度”解。郭店楚简原字如下:

字形流变过程:




字形流变过程:

《说文解字》民:民,眾(众)萌也。从古文之象。凡民之属皆从民。
对于民字的解读,学术界有多种声音,有认为是“目+十”的组合,“十”代表众多;有认为“十”像一根权杖,表示对神圣的追求;也有认为十为锐器,以锐器刺瞎双眼,使奴隶或战俘无法逃跑;还有学者认为以锐器刺瞎眼可引申为民智未开、不辨真伪,从而指示民是一群没有甄别能力的乌合之众。回归到甲骨文时代,结合当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原古人造字思考才是正解之道。



简帛时期“民”之字形众多,上半部分均为有眼无珠形态,但下半部分的呈现形式多样,有的呈现甲骨文时期有刀柄形态,有的保持金文时期无柄形态,有的变形为带尾的形态。罗列部分以作参考:


6、利
利——以利刃收割庄稼。郭店楚简原字如下:

“利”字字形流变的过程中变化不大,时至今日亦是“禾”+“刂”的组合,代表以锋利之刀收割庄稼。字形流变过程:



百 ——说不完道不尽的,形容多。郭店楚简原字如下:

字形流变过程:



金文
、篆文
承续变形的甲骨文造字思路,传承中不断变形,如简帛时期有多种呈现形式:

郭店老子甲中的“百”字,就像“二”(也有“一”)+“自”的组合,在此不妄猜想,暂将百字定为“说不完、道不尽的多”。
伓 pī(总8)——此字解释存疑。
“伓”,郭店楚简为“伓”,帛书甲本为“负”(绝声弃知民利百负),帛书乙本(绝声弃知而民利百倍)和王弼本(绝圣弃知民利百倍)为“倍”。几个版本对该字解释不尽相同,若以郭店楚简字形看,“伓”字左半部分为“人”,右半部分则更像一个现代字“不+一”。

若按王弼本解释,“倍”字应如上图中手写部分,看似和郭店楚简形态并不一致。汉典中字“伓”同“伾”;通“背”(bèi);同“不”。“伓”有背负之义,帛书甲本可能因取其中的“背负”之义而择“负”;那帛书乙本取的可能是“背”的音,将“倍”通假,解释为老百姓得到百倍之利似乎也说得过去,可能也就延续了下来。但老子之意,是否取“背负”之意?还是理解为利于老百姓承担和背负更多的责任,利于社会长治久安?暂不能确定。
“絕智弃卞,民利百伓”八个字是郭店楚简《老子甲》的开篇之词,是对统治者的告诫,奉劝统治者要放弃政治心机、祛除自己的私心和妄念,百姓才能安居乐业,百姓安才可能社会和王朝安,这同孟子的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”思想如出一辙。可见老子时期道的思想,并非与儒家水火不容。
















像手张开以抓握,字形如下:
















,基本延续了甲骨文上下结构字形,但亦有左右结构形态(禾在座、子在右),不知是否以比禾苗还矮的孩子指代家中的老幺?“季”字中的禾苗一般为沉甸甸结穗的禾苗,穗内是种子,不知是否以种子表示最新最小的生命,以指代家中的老幺?还有学者推论,禾成熟于秋季,代表禾有最后一茬作物之意,“禾+子”也就代表了家中最后出生的孩子。众说纷纭,暂无最佳答案。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:
,承续甲骨文、金文字形。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季,少称也”,表示对同辈中年纪最轻者的称呼。部分简帛字形列举如下:





,将襁褓婴儿双臂统一为一条横线,逐渐有了现在的字形。








,承续金文字形,变化不大。




字形是倒写的“巳”
(新生儿),表示新生儿与父母相像,其中第二种甲骨文写法更直观传神,字形
为
(倒写的“巳”,新生儿)+
(人,孕妇),乃孕妇+胎儿的组合。
字形沿袭甲骨文字形,变化不大。







,大象形态已抽象到难以直观辨认。为的楷书
。为的简体字大概率是承袭了草书形态而来。 









)不足;




还有多种其他思路阐述“不”的甲骨文字形意义,不再一一枚举,筛选部分甲骨文字形列举如下:

不的金文——
承袭甲骨文形态,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:

不的简帛版本则多在顶部加一横线表指示,部分郭店楚简字形列举如下:

,大概率被隶书影响,简化掉了隶书字形中
表示“才”的倒三角形
。字形流变过程:





开始突出脚趾分叉的特征,淡化脚掌形象,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(左数第一个止字为商代晚期,更贴近甲骨文时期字形,周代始则更更倾向于突出脚趾分叉之形):



“足”做名词时可表人体膝盖及以下部分,如“假舆马者,非利足也,而致千里”,据考证秦汉以前,“足”和’趾”都乃“脚”之意,表脚(表小腿及脚丫构成的身体部位),而非单纯指“脚丫”部分;魏晋之后,“足、趾、脚、疋”均可表示脚,但书面语中多取“足”字,口语中用其它三字。做名词还可表动物身体下方支撑部位,或器物下方的支撑部分,如三足鼎立、鼎折足覆公餗等。



承袭甲骨文字形,依旧为上下结构,不过下半部分“止”开始突出脚趾分叉的特征,淡化脚掌形象,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(左数第一个足字为商代晚期字形,更贴近甲骨文时期直描风格,周代则更倾向突出脚趾分叉之形):
承袭金文风格,足的简帛版本字体在出土文物中有众多发现,皆为上下结构构成,为从膝盖到脚丫的身体支撑结构,而非单纯的脚丫,单纯的脚丫通常用“止”字,简帛时期“足”字部分字形列举如下:
(似膝盖形状)才组成了“足”,“美足”一词在古代可能同现代的“美腿”是一个意思。


”表示要用“戈”保护的部落地盘。如下图:


为上下结构,上半部分
(有上级之口说、铃铛说等多种解释)+下半部分
(㔾,似跪坐的人)。学者们对下半部分疑义较少,但上半部分争议颇多,至今无定论。笔者倾向于其代表天道向下传达信息之意,天道高高在上、众生为天道生之蓄之故在下,将天道传话拟人化即为口向下的形象,而并非什么君王(上级领导)对跪着的下级传达命令,这显然是弄错了传达命令的主体。有的学者将上半部分
理解为“亼,三合为集”或“女人抱着肚子跪在地上在房里生孩子”等,皆不甚妥,古人造字应为最朴素的逻辑,不会归纳或者演绎太多的抽象元素融入其中,故而不能将甲骨文理解得过于深奥玄幻。笔者曾尝试将上半部分
直观简单的联想起铃铛,有些牵强附会,走了些弯路,但希望陈述出当时的理由供读者批评指正:
极为相似,不禁让人联想到:青铜礼器铜铃如用在祭祀仪式中,萨满或巫吏将铃铛套在手上或者权杖上,其祭祀舞蹈过程中铃铛发出悦耳声响,在庄严的祭祀礼上,这类铃声或被视为神灵对人类的某种回应,从而获得更多整仪式神秘感,为统治者的意志增加更多合法性。但后期笔者发现,“命”字上半部分
完全可更直观解释为上天向下传达信息,这样更直白生动。偃师等地部分铃铛器形如下:
基本延续了甲骨文造字思路,变化之处乃为更强调“开口下令”的口,在下半部分再加“口”
字,代替“令”之本义。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:
承续金文字形,变化不大。简帛版因出土文物较多,写法亦众多,部分字形列举如下:
之——脚踏实地前往某处(许慎认为像草木破地而出,长势旺盛的样子)。作动词表出、生长、往某个方向去、前往;做代词指代某人某事某物;做助词时可用于实词与介词间、亦可用于主谓结构间取消句子连续性或用于定语和中心词间表关系;做形容词表“Z”字形状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属皆从之”,翻译为“之,长出。像植物过了发芽的阶段,枝茎日益茁壮,有所扩张。字形底部的指事符号‘一’,代表地面。所有与之相关的字,都采用其作边旁”。字形流变过程:

为上下结构,上半部分“止”
+下半部分“一”,字形为脚踏在大地上的样子,目的应为前往某处。


、篆文
延续甲骨文思路,变化不大,和第25字“止”字相似。部分字形列举如下:

更加抽象,以两点代替“止”字中的脚趾头,此时字形已较难与之前字形产生联系。之的楷书
承袭隶书写法,自此“之”字呈现出今日字形。文汇自然大光华,天道从不问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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